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余德祥被“雙開”

日前,淳安縣紀委縣監委對淳安縣教育裝備保障中心原黨支部書記、主任余德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余德祥身為中共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以轉移贓物、與他人串供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菸酒、超市卡等財物,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本人應當支付的費用由他人代付;侵害群眾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項目驗收、物品採購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余德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淳安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余德祥開除黨籍處分;由淳安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淳安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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