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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看到的一張《深圳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養老金核定單》讓我眼前一亮。一名繳費23.25年50歲的深圳女工在2024年8月退休後能領到8696元的養老金,在迄今為止我所接觸過的同類企退人員中堪稱天花板級別的存在!
樹有根,水有源,這位女士之所以能領到如此高的養老金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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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人公基本信息梳理
1.概況
坐標深圳市。張女士(化名),1974年8月出生,2000年12月參加工作並開始繳費,中斷年限6個月,總繳費279月,2024年8月退休,退休年齡50歲。
2.總繳費年限
=(退休年-參工年)×12+退休月-參工月+1-中斷年限
=(2024-2000)×12+8-12+1-6
=24×12−3−6
=第279章
3.月平均繳費指數
4.退休時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
11010元/月
說明:張女士2024年8月退休時,深圳尚未公佈2025年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暫用2023年計發基數110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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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指數化月平均工資
=退休時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月平均繳費指數
=11010×2.7008
=29735.81(元)
6.退休時個人賬戶積累額
517513.52元
7.計發月數
195(50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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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項目及計算公式
1.統籌養老金
=(退休時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總繳費年限×1%
=(11010+29735.81)÷2×(279÷12)×1%
=4736.7(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
=退休時個人賬戶積累額÷計發月數
=517513.52÷195
=2653.92(元)
3.過渡性養老金
=指數化月平均工資(老辦法)×享受比例+總繳費年限×4+100
=0×0+23×4+100
=192(元)
說明:張女士2000年參加工作,無老辦法平均繳費指數,自然無老辦法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和享受比例;總繳費年限×4即為繳費年限津貼;100元為加發。
4.過渡性養老金調整額
=(新辦法過渡性養老金−原辦法過渡性養老金)×當年過渡性養老金發放比例
=[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1998年6月前的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1.2%-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加發比例
=[11010×0×(0+0)×1.2%-92]×0.9
=0.0(元)
(1)張女士2000年才參加工作,故無1986年6月前的平均繳費指數和實際繳費年限;
(2)原辦法過渡性養老金=視同繳費賬戶額÷原過渡性養老金計發係數+繳費年限津貼(總繳費年限×4)
=0÷120+23×4
=92(元)
(3)總繳費年限=279÷12=23.25,取整數23年。
(4)為實現待遇水平平穩過渡,對按新辦法規定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高於按原辦法計算的部分,用5年時間逐年過渡到全額發放:第一年(2021年)發放30%,第二年(2022年)發放50%,第三年(2023年)發放70%,第四年(2024年)發放90%,第五年(2025年)及以後發放100%;對按新辦法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小於或等於原辦法的,繼續按原辦法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發放,2026年1月1日及以後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統一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5.調節金
0.00元
說明:1992年7月31日前參加工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取得深圳戶籍,且在本市繳費年限累計滿十年享受調節金。張女士2002年參加工作,不滿足領取調節金條件。
6.地方補助
=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參保人基本養老保險平均繳費指數×18.5+20
=(245/12)×2.7008×18.5+20
=1040.11(元)
說明: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待遇包括過渡性補助和地方補助,由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取得本市戶籍,且具有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享受地方補助。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為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與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之和。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以年為單位計算,不足一年的,每月按1/12計算。
7.過渡性補助
=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參保人基本養老保險平均繳費指數×11+60
=0×2.7008×11+60
=0.00(元)
說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具有本市戶籍,且具有1992年7月前的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享受過渡性補助:1994年7月31日前在本市招錄為固定職工和合同製工人的;1994年7月31日前在市外招錄為固定職工和合同製工人,經本市縣(區)級以上組織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調入本市的。
張女士2000年才參加工作,顯然不具備領取過渡性補助的條件。
8.待遇合計(預發)
=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整額+調節金+地方補助+過渡性補助
=4736.7+2653.92+192.0+0.0+0.0+1040.11+0.0
=8622.7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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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結語
1.張女士待遇合計為預發,已知深圳市2024年的職工計發基數為1118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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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算後的月養老待遇為8696.3元,比預發增加了73.57元。
2.張女士50歲退休之所以能拿到8696.3元的養老待遇主要原因有兩個:
一是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很高。
據我所知,很多50歲退休的企業女工,她們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大都在1以下,張女士高達2.7008的繳費指數堪稱天花板級的存在!
正因為有了超高繳費指數的加持,張女士不但拿到了極為可觀的4800多元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更是達到了驚人的51萬多元!
二是得益於深圳市企業養老待遇的多重利好政策。
深圳企業職工養老金的計發依據主要是深府規【2022】4號。
3.本人推算,如果張女士沒有6個月中斷繳費年限,其養老待遇有望達到8810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