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華社》發了一篇題為《自媒體勿以“監督之名”行“敲詐之惡”》的文章,措辭嚴厲,直指某些自媒體借“輿論監督”之名,行流量收割甚至變相勒索之實。
文章雖未點名,但不少網友立刻聯想到羅永浩與華杉那場尚未落幕的口水戰,尤其是老羅曾放話要“公佈錄音”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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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三天過去,錄音沒見影,華杉也沒道歉。吃瓜群眾急了,跑去問老羅:“還發不發?”
他只回一句:“會公佈。”卻沒說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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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這個節骨眼上,《新華社》的文章恰巧落地,像一盆溫水,澆在正燒得劈啪作響的火堆上。
很多人喊“老羅別慫,加油挺住”,情緒很燃,立場很正。但現實從來不是非黑即白的劇本。真正的難題在於:當一個人試圖用個人力量,去對抗模糊地帶的“行業潛規則”,他到底是英雄,還是風險源?
必須承認,老羅這次的出發點未必是“敲詐”。他質疑的是華與華那套玄學式營銷、對甲方的輿論捆綁、以及用“仁義”話術掩蓋商業爭議的操作。這些批評,在業內早有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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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一旦把“公佈錄音”當作武器,哪怕內容屬實,也極易滑入“以私力救濟代替公力救濟”的灰色區域。
《新華社》提醒的正是這一點:社會監督值得鼓勵,但不能變成私人審判。
企業怕謠言,公眾怕被誤導,而法律才是釐清是非的最終尺度。如果人人都靠“曝光錄音”“深夜發文”來解決問題,那秩序就讓位於聲量,真相就屈從於流量,這恰恰是更危險的生態。
老羅當然聰明。他大概率已經意識到,此刻公佈錄音,無論內容如何,都可能被貼上“借監督之名施壓”的標籤。尤其在官方剛定調的敏感時刻,硬剛不僅難贏輿論,還可能把自己拖進泥潭。
這不是慫,而是成年人在復雜環境中的權衡。
但這並不意味著華與華就贏了。恰恰相反,這場風波本身已是一次“市場投票”:當一個諮詢公司需要靠“忠臣護主”式發言來綁定客戶,當它的設計被嘲“土到極致”,當它面對質疑只能沉默關評,說明它的方法論正在被時代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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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潰敗,從來不是一場罵戰的輸贏,而是用戶用腳投票後的悄然遠離。
我們真正該警惕的,不是某個網紅或某家公司的對錯,而是整個輿論場越來越依賴“極端化敘事”,來推動問題解決。
要么神化監督者,要么妖魔化企業;要么全盤支持“敢說真話”,要么徹底否定“所有爆料”。這種二極管思維,只會讓理性討論的空間越來越窄。
其實,最好的監督,是製度化的監督;最有效的維權,是法律框架內的維權。老羅若真掌握關鍵證據,完全可以通過合法渠道主張權利,而非押注於一場高風險的輿論對賭。
畢竟,正義不僅要實現,還要以看得見、站得住、經得起推敲的方式實現。
所以,別再喊“老羅別慫”了。真正的勇氣,有時是亮劍,有時是克制。而對整個社會而言,比支持某個人更重要的,是守護規則。讓合規者安心經營,讓監督者守住邊界,讓法院而非熱搜成為是非的終審席。
各自歸位,各司其職,才是健康生態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