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規院李曉江昔日專訪:高層住宅將成中國社會的“沉重負擔”

11月26日,香港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特大火災,截止11月30日下午,已造成146死的慘劇。這個31層的高層住宅小區,火勢與濃煙快速蔓延,而消防設備根本夠不到高層,因此高層建築的安全隱患也因為這場大火成為輿論焦點。

事實上,中規院原院長李曉江早在此前的媒體專訪中就曾預警:高層住宅可能成為中國社會的“沉重負擔”,其安全風險、維護難題等弊端,終將逐漸顯現。

如今再讀這篇專訪,那些關於高層住宅規劃缺陷、安全隱患的深刻分析,更具現實警示意義。

擠占水的空間加劇應對風險

問:氣候變化是否正在變得更易被感知?

李曉江:它帶來的一方面是氣溫不斷上升,另一方面是氣象災害更加頻發,毋庸置疑,這些特徵是越來越明顯的。

光是拿近幾年的情況來看,我們就可管窺到氣候變化對中國的影響。 2020年,重慶有百年以來最高的洪水水位;2021年,鄭州“7.20”罕見特大暴雨後發生洪澇災害;2022年,整個長江流域大旱;2023年,京津冀地區發生流域性特大洪水;同年9月,強降雨讓廣州、深圳等珠三角多個城市被淹,地下空間大量進水……

科學已經證明,這些極端天氣事件背後,和地球溫度的上升是緊密相關的。面對氣候變化,國際社會提出了“1.5℃”、“2℃”的目標,但它的實現難度極高。未來氣溫和風險會繼續上升,而這些災害給居民的生命健康、生產生活帶來了極大的損失,因此我們的適應工作已刻不容緩。

圖片來源:人與城市

問:你從2008年就開始參與北川的災後重建,相比起傳統的自然災害,如今的災害應對有哪些新的變化?

李曉江:極端天氣事件變得頻繁和不可預測,常讓人措手不及。 2022年,長江全流域遭遇61年來最嚴重的干旱,成渝地區經歷了罕見的高溫、乾旱,山火頻發,老百姓都跑到山里去避暑。結果上游突發強降雨,旱澇並存,下游平武、 北川、彭州都發了洪水。洪水導致平武3人死亡15人失聯,北川6人死亡12人失聯,彭州7人因洪水死亡。

通过统计也不难发现,气候变化给城市带来的风险显著增加。我们的研究显示,如成渝地区,1960年代到现在气温整体不断上升,同时它的极端高温天数变得越来越多、温度越老越高;整体降水在线性减少,但极端降水更加频繁,短期暴雨频发。这四个数据放在一起,就是很典型的灾害加剧的图景。

另外,傳統的地質災害疊加氣象災害後,二者耦合,災害的影響會被放大,也會更複雜和難以對付。比如汶川地震後,震區的土壤發生了明顯鬆動,北川9月24日的暴雨導致區域泥石流,它的破壞性與一般泥石流完全不是一個量級,共造成了42人死亡。

問:在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時,不同地理區位是否有不同的側重點?

李曉江:地球的地質、地貌等都不相同,在全球變暖的過程中,形成的災害也不一樣。對青藏高原來說,它要面臨的是冰川融化。 2020年我去可可西里,那裡正在防洪,以前那里和洪水好像是沒太大關係,但因為青藏高原的降水在增強、冰川在融化,會面臨這樣新的問題。但對於沿海地區來說,最嚴峻的問題是海平面上升。

問:沿海地區是中國經濟最發達的區域,2018年之前多地興起填海工程、向海要地,它是否會讓我們的應對變得被動?

李曉江:這是肯定的。

拿經濟最發達的“珠三角”來說,它現在使用的大量土地來源為改革開放後的填海造地,這造成了很大的風險。填海的地塊要比風暴潮的潮位更低,用堤壩來防禦。正常情況下不成問題,但如果遇到超常規的降水,疊加颱風、天文大潮等,造成的損失就會很大,鹹潮上溯也會影響到城市基本的用水問題。

這些問題背後,除了自然的原因,也有我們人類和自然相處的問題。人類文明史就是一個付出生命和鮮血來尋找安全居所的過程。在農耕時代,人的力量很弱小,人們敬畏自然順勢而為,不會提“人定勝天”這樣的口號,構建了人與自然的良好關係。工業文明之後,我們總覺得自己強大了,可以造火車造飛機,好像什麼都能幹。但在自然災害和風險面前,人類還是很渺小和脆弱。

在發展過程中,我們向海要地好像是最便宜、最不受約束的,所以容易盲目。不止沿海,我們的沿江、沿湖地區都是類似的情況。缺乏防洪澇安全論證的前提下,一些城市通過填河、填湖和侵占低窪濕地進行大規模城市開發。

2016年,武漢湯遜湖內澇災害造成60多平方公里城區水淹半個月,主要災區就是當年圍湖造地的範圍。 2010年,甘肅舟曲因為城區的盲目擴展,在行洪風險地區大量開發建設,把三百米寬的行洪通道壓縮到10米以內,釀成了泥石流滅頂之災,導致1744人死亡和失踪。

江河本身有自己的擺動規律,尤其是在衝擊平原地帶,你不能老去佔它的便宜,把本來應該它滯留的區域佔用了,讓它越來越小、越來越窄,當它無處可去時,給你帶來的自然就是風險和災害。

問:江河湖海的空間已被佔用,如今如何補救?

李曉江:我們這麼多年的思路,一直是簡單的抵禦的辦法。比如太湖流域,有3.7萬平方公里,裡邊有很多個城市單元。每個城市都有自己的排澇系統,標準越建越高、排澇能力越來越強,一場雨下下來,兩個小時就可以把水全都排出自己的圩區。對於單個的城市來講,它是安全的。

但我們發現,對於整個太湖流域和下游城市來說,以前形成洪水大概要4天時間,現在上游暢通無阻,水很快就可以排到干流裡,形成洪水的時間縮短為一天半。單個的防禦是做好了,但下游城市、整個系統更危險了,要掂量和考慮整體的安全。因此必須有一個流域的綜合治理和防災的方案,不能僅僅是獨善其身。

僅僅抵御也是不夠的。在這一點上,我們可以向荷蘭學習。荷蘭26%的國土位於海平面以下,超55%的土地易遭受洪水的影響。他們轉變傳統防禦工程的思路,提出“還地於河”,把空間還給河流,增大河川本身承載洪水的容量,從而增強它的應對韌性。

國際社會上一個很流行的概念是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NBS),盡可能利用自然的力量來讓我們的城市和居住環境變得更安全。從水安全的角度來說,就是順勢而為,把空間還給河湖,還給海灣,適當騰挪和優化佈局。 1998年長江洪水給我們很大的教訓,在洞庭湖和鄱陽湖,把農田、建設佔用的空間騰挪出來。但它沒有一直持續,運動式的治理後就容易放手不管。

這種退讓的成本必然是高的,但也不是極端到讓大家一夜之間去改變這種狀況,而是在經濟利益和自然災害之間尋找一種平衡。我相信這種平衡是漸進式的,現在我們已經可以在大樓裡養豬,有這樣更高效的立體農業,隨著科技和勞動生產力的提升,未來我們的農業、工業佔用的空間會越來越少,這種高效和集約會給我們從風險區域的退出創造條件。

高層住宅透支安全

問:從城市建設來說,經過過去幾十年的“大拆大建”後,我們的硬件總體還是提升了許多?

李曉江:總體上看,我國經過幾十年發展,應對城市災害的硬件設施條件明顯改善,但是改善過程中還存在很多問題。

一是標準低,我們匆匆忙忙搞建設的過程當中,因財力有限,標准設置本身比較低。二是品質低,我們雖然有著“基建狂魔”的名聲,但實施過程中,有大量的粗製濫造、偷工減料,這給安全埋下隱患。三是輕維護,我們一直以來都是重建設輕維護,後期維護並不好。比如之前發生城市內澇,經常發現有排水管道被堵死的情況,這些都影響到我們應對災害的能力。

對災害損失的分析需要考慮暴露度的差異,總體來講,我們的特大、超大城市數量多、規模大、密度高。人口超千萬的超大城市有7個,人口超500萬的特大城市有14個。災害發生時,這些地方人口、經濟密度越大,暴露度越高。這些城市運行高度依賴人工又十分複雜,真正出現災害的時候,往往造成的損失總量巨大。

問:城市內部的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土地利用形態是怎樣的?

李曉江:過去幾十年,地方的收入主要依賴於“土地財政”,地方官員的政績考核,則主要以GDP作為指標。

這就導致了兩個極端。一方面,地方政府要靠土地養活自己,賣地的收入越高越好,中間開發商還要從中盈利,經濟利益的驅使下,我們的住宅建設就越建越密,越建越高。高層、超高層住宅已經成為城市新增住房的主體形態,住房容積率不斷上升。

但蓋樓所帶來的GDP是一次性的,拉動城市GDP主要還是要靠工業。在這樣的考核機制下,地方政府想盡辦法招商引資,以土地為代價去換取GDP,何樂而不為?因此就以極端低廉的價格出讓工業用地,甚至是直接白送。

這樣的“遊戲規則”和價值取向下,我們城市用地中生活用地高樓林地、過於集中,生產用地十分低效,可以“躺著曬太陽”。這是城市的發展方式所決定的,但同樣也積累了許多的災害風險。

問:高樓林立被許多人視為經濟發達和繁榮的象徵,從應對角度講,它積累了哪些風險?

李曉江:許多人理解的現代化,就是樓越高越好。尤其一些領導同志,會有一種莫名奇妙的攀比心,以高為美、以大為美、以怪為美。在這樣的價值導向下,我們的城市都千城一面。

但我認為這是貧困時代的審美和價值觀。許多發達國家並沒有走這一條路,比如羅馬、巴黎,它們保持自己的風貌,幾百年都不變。北川的重建中,我們也堅持建築最高不超過36米,你去看北川,可能是中國惟一一個沒有超高層住宅的縣城,我覺得很美。

當然更重要的是安全問題,高層住宅甚至比村莊更為脆弱。村莊的生活方式很大程度是依賴自然,除非遇到把整個村莊摧毀這種極端情況,一般災情下它更容易獲取水和食物。但高層住宅十分密集,運行又高度依賴人工,當人工系統完全癱瘓的時候,食物、水、電都是大問題。

這一點也在鄭州“7.20”暴雨中得到印證。整個災害中,高層住宅的受災影響最大,時間最長。高層住宅的用水都要二次加壓,恢復慢。我問當地居民,停水、停電之後最惱火的事情是什麼?他們都回答說,廁所不能用。這是我們建設時完全沒想到的問題。洗澡是可以不洗,但對於一個三口之家來說,馬桶裡一箱水是真的不夠用。

我們的住房使用權是70年,電梯的壽命只有15年,管線的壽命20年。設備的老舊、電器的老舊,這些風險都會隨著時間積累,也直接影響它的應對能力。在70年的周期裡,需要去做好幾次的更新和改造,它的成本要比低層建築高出很多,誰來出這個錢?北京和上海有最早的高層住宅,近年來電梯問題常常引發矛盾,它已經成為讓政府部門很頭疼的一件事。所以我一直認為,高層住宅會是中國社會最沉重的一個負擔。

圖片來源:人與城市

問:氣候變暖與城市的火災密切相關,有研究顯示氣溫越高,城市火災越多。高層住宅的火災也是極大的隱患?

李曉江:絕對是,火災是最大的隱患,高層住宅在透支我們未來的安全。我們有100條理由反對建設高層住宅,但最根本的理由就是消防安全。不洗澡、不用廁所,這些總還是可以承受,但人命關天,生命安全是沒有餘地的。

幾乎所有的高層住宅,都沒有常規樓梯以外的逃生通道。大量15層以上的住宅,在火情嚴重的時候只能靠自救。2010年上海的“11.15”高層公寓火災,造成了58人死亡71人受傷。高層住宅的消防救援對全世界來說都是個難題。

在雄安新區的規劃編制過程當中,京津冀協同發展專家諮詢委員會對建築高度做了專門的研究,就雄安新區的建築高度應如何把握,諮詢了公安部消防局專家。消防登高救援的極限是多少?答案是15層樓,也就是45米,這還必須是在消防裝備標準更高的大城市。雄安新區最終將建築高度規定在了45米及以下,正是出於這樣的考慮。

好在大家的意識在慢慢改變。 2021年住建部發文,要求建築高度控制在最大為80米,審批80米以上住宅建築、100米以上公共建築建設項目時,要徵求同級消防救援機構意見,以確保與當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這是進步的表現,但還遠遠不夠。

問:對於我們已經建成並被大量使用的高層住宅而言,未來如何改進以應對?

李曉江:從生活角度和安全角度講,維護都非常重要。保障樓宇的設備正常運行,保障供水、供電系統穩定,在發生災害的時候,警報系統能起到作用,消防噴淋系統能正常運行,讓它不至於發展成大的火災。

很多高層住宅,居民為了防盜把屋子圍成鐵籠子,發生火災後只能看著人在裡邊無法逃生,非常悲哀。獨善其身、各自為政會導致應對災害的能力下降。所以我一直提倡向日本和新加坡學習,構建除了電梯、樓梯之外的第三條生命通道。在其他通道走不通的時候,他們的陽台可以向下打開或橫向打開,連起來就是一個逃生通道。

這樣一個複雜難題很難用一個簡單答案來回答,要從法治層面、政策層面、制度層面去尋找解決方案。比如高層建築的設施維護、消防設施的要求等都要依靠法律支撐。

地下空間易災害、救援難

問:城市建設往高長的同時,也在向下紮。到2022年底,中國城市地下空間累計建築面積29.62億平方米,新增面積已占同期城市建築竣工面積接近四分之一。向下發展會不會是未來的趨勢?

李曉江:無論大小城市,近年來都在積極開發地下空間,包括地下交通、綜合管廊、地下停車場和地下商場等多種形式。部分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出現“越多越好、越深越好”這樣的傾向,進一步還要實現互通互聯。

我們談到地下空間時,尤其是專業的人,常常是從利用的價值出發去考慮問題,不會冷靜客觀看待這個行業的背面是什麼。我個人是很反對地下空間盲目開發和利用的。極端降水越來越頻繁的現狀下,互通互聯也會增加我們的應對風險,讓原本的“水淹一軍”變成“水淹七軍”。

防護工程專家錢七虎院士在論證雄安新區的地下空間開發規模時專門強調過,地下空間有易災性和救援困難兩個特性。一旦停水停電,地下是什麼情況你完全不清楚,密閉和有限空間的救援極其困難。我們對地下空間的利用,也是人定勝天的思路,認為風險可以通過措施來抵禦。但事實如此嗎?

12月4號,深圳地鐵施工坍塌導致13人被埋失聯。

鄭州“7.20”極端降雨災害中,地下室、地鐵、隧道等各類地下空間溺亡39人,鄭州全市超過一半(2067個)的小區地下空間和重要公共設施受淹。不將地鐵和京廣隧道統計在內,這場降雨也給鄭州其餘地下空間灌入了三千萬方水——相當於一個中型水庫的儲水量。這都是很典型的案例。

另外我想強調的是,現在許多地下空間的開發都追求商場、餐飲等高附加值的場所,但現實情況下這都難以實現。全國祇有成都SKP是它的反面案例,但它也巧用了公園和下沉廣場,並非是建築下的地下空間。

萬物生長靠太陽,這是人的天性也是人對安全和自然的需求,我們的地下空間開發,主要不是給人用,而是該給管線、設備、停車場等來用。

問:鄭州5號線後被查出地鐵集團變更設計標準,維護不利導致​​明溝排澇功能嚴重受損,水排不出去。如果做好這些細節,其實風險是可以大大減少的?

李曉江:從硬件角度來講,要做好防禦設計,包括防洪閘等工程措施來提高它的安全性,並且要真正落到實處。從管理角度講,要加強防範、快速反應。鄭州一些物業反應就很靈活,看到地下空間進水後先使用沙袋來圍擋,後來沙袋擋不住就直接砌牆,還真把洪水擋在了外邊。

總體來講,考慮到地下空間開發的易災性、利用的局限性以及救援困難等問題,應詳細規劃地下空間開發建設,在安全防災方面提出更加明晰的強制性規定。如單個地下空間的面積、人流量和停車量的規模限制,地下與地上建築面積的合理比例,分層次的使用功能限定,以及不同建築物之間、建築與設施之間地下空間連通的限定等。

問:除了“看不見”的地下,城中村也是事故密集發生的地點,我們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是否也有忽視?

李曉江:我們城市應對氣候變化,除了高層建築和地下空間開發過度之外,易災或有災害隱患的地區還有很多,其中城中村普遍風險集中、隱患最大。

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是中國大城市裡的“三不管”地區。它的土地基本都是農村集體土地,建築質量不高、私自加建情況普遍,裡邊的建設管理、治理都嚴重被政府忽視。因長期以來不受重視,沒有持續性的市政與防災投入,城中村排水、消防等防災基礎薄弱,道路很窄,救援困難。

同時,這些區域的人口密度又很高,功能很複雜。它兼俱生產和生活功能混合,是典型的非正規空間,包括小工廠、小公司、倉庫、快遞站、電商分撥倉等。這樣的現實條件導致它成為城市中風險最集中區域之一。

2017年發生在大興致19死8傷的“11.18”火災,2011年發生在舊宮導致17死25傷的“4.25”火災,北京這兩起大火都和地下建設冷庫相關,且都發生在了“三不管”的城中村地區。包括疫情期間,廣州城中村的失管,也導致了後續的衝突和矛盾升級。

以前我們的解決辦法是一拆了之,全部都推到重建,但現在這條路已經走不通了,許多城中村拆不動,有大量的城中村還要在未來存續下去。因此無論是從安全韌性,還是氣候適應講,城中村都應該是一個不可繼續忽視的重點地區。

圖片來源:人與城市

問:城中村和超高層建築二者中誰的風險更高,有沒有辦法作對比?

李曉江:這是兩類不同類型的風險。

城中村是沒有受到應有的關切,一直以來被忽視,讓它變得如此薄弱和風險重重。但高層、超高層建築是政府和房地產商出於牟利,把它推到了風險上。二者一個是過差,一個是過高,但殊途同歸,都聚集了很高的風險。

問:城中村是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弱勢群體的棲息生存之所,他們也是氣候變化中應對能力最差的人群。對城中村的關注,符合你提倡的“空間正義”?

李曉江:一個健康的城市,理應給低收入者和弱勢群體留出空間和生存的權利。但城中村的基礎設施不完善,防災能力弱,安全事故頻率高,也將他們置於風險之上,因此提高城市的安全韌性,要特別關注弱勢群體和城中村等非正規空間,增強他們的防禦能力和供給保障能力。

不僅僅是城中村,從城市級別來講,我們也要強調空間正義,要關注小城市、縣城和不發達地區、鄉村地區、邊遠地區。農村地區有許多留守兒童、婦女和老人,一旦發生災害,這些群體的抵禦能力是最差的,對這些地區的重視本身,就體現著公平和正義。

目前,小城市、小城镇和乡村的防灾减灾设施水平、建筑抗震能力显著低于大城市。2021年8月,湖北随州柳林镇遭遇极端强降水,导致21人死亡4人失联。这场洪水的死亡率达到2.1%,从全世界来看都算一个很高的数字。

大城市的防洪標準是百年一遇甚至五百年一遇,但縣城防洪標準可能只有十年到二十年一遇,二者之間有巨大的鴻溝。當然不是說把它們之間的標準統一,這不現實,但要盡量縮小這些差距。

城市亟需提升氣候適應能力

問:高層住宅、地下空間、城中村,為了應對氣候變化的風險這些課我們都要補。具體如何操作,有沒有一套可供參考的大綱?

李曉江:一個地方會有一些常見災害,比如中國沿海地區的颱風,當地有相應的防禦能力、抵禦能力、災後恢復能力,應對起來有經驗,比較游刃有餘。但我們對非常見、發生頻率低的災害事故重視不夠。

相比起的傳統災害,氣候變化的災害應對還需在前邊幾個能力的基礎上,對傳統的應對方式進行變革,從而形成長期的適應能力,它要一個一個步驟去走。在這個過程中,對氣候適應的評估特別重要。

各個城市的地理、氣候條件和防災抗災能力都不一樣。應該按照預防能力、抵禦能力、恢復能力、變革能力和長期適應能力各自的要求去分析評估,了解城市的應對水平如何,短板在哪裡,然後依據重要性和時間來排序,系統性做改變。

最終還是要工程措施來做最基本的保障,不管是樓宇的防風、抗震能力,還是城市的防洪能力、能源系統應對氣象災害的能力等。如果說沒有評估,連基本的氣候變化趨勢也不了解,連自己的情況和弱點都不了解,那說去做氣候適應就完全是緣木求魚。

問:“大拆大建”的時代已經過去,從具體的落實來說,我們如何通過“小修小補”提高氣候風險的應對能力,增加城市韌性呢?

李曉江:完全防止災害並不太可能,但我們可以盡量去緩解。城市的用地與空間佈局不能只是以發展效率為依據,還應充分考慮安全、宜居、生態等多元目標。從宏觀角度講,我們在新的規劃和建設中要優化城市佈局,做組團式的佈局,科學設置風道、綠地等來減輕“熱島”、“雨島”效應,在高溫、熱浪天氣時減少城市的放大作用。

更多的情況是,大餅已經攤起來了,我們也可以通過建設海綿城市,增加城市綠化等來改善。避災場所在過去的建設中是被忽略的,我們也應當在原來的空間中盡量開闢、騰挪出避災場所,補過去的課。

當然,氣候變化也給避災場所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們現在比較多的是開闊空間作為地震災害的避災場所,但洪澇災害要求我們往高處走,高溫熱浪的要求又不一樣,更極端的戰爭情況則要防空洞。這種情況下,設施是否可達、有效是十分關鍵的問題。

供水、供電、通信和食品、生活用品的供應保障也十分重要。醫療系統的安全韌性是減少災害中生命健康損失的直接保障。汶川地震後,蘆山人民醫院重建。 2013年蘆山地震我第一時間到現場,發現醫院的用水、用電和建築安全沒有問題,一分鐘都沒有停止運行,在關鍵時刻發揮了生命線工程的作用。反觀鄭州暴雨中,擁有近萬床位的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積水近2米,導致9人遇難,12台手術中斷,600多人失去ICU設備支持,這給我們很大的教訓。

問:除了政府的主導外,氣候適應也應該是一個人人參與的過程?

李曉江:首先還是要強調,氣候適應涉及到所有人的安全和風險問題,我們應把氣候適應上升到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最高戰略。

在面對氣候變化、面對韌性城市的建設,應該是一個多方參與的、互動性更強的治理,社會主體都應該要參與進來,一起改善我們的環境,提高我們公共安全性。

十八大報告中,提出了中國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我認為它實際上是應對一個更加發達、富裕和更加複雜的社會。社會系統越來越複雜,問題越來越多樣,老百姓的訴求差異越來越大,簡單的管理不可能應對,這時就需要轉變為治理,要有政府主導,關注人的需求、人的活動和安全便利,有企業、居民參與,自上而下結合起來,共同治理。

但需再次強調。

問:聽下來會覺得幾十年的城市建設也是風險不斷累積的過程。我們講“規劃先行”,為什麼沒能在最初規避掉這些風險?

李曉江:作為規劃師,我們做規劃時要有一個時間尺度,為未來留出空間。但實際的城市發展過程都是急功近利,從市中心區開始“攤大餅”,這樣基礎設施投資最低、公共設施使用最便利、成本最低、可達性最高,規劃發揮的作用很有限。

很多人講,我們30年的城市建設超過了別人200年的發展,我不這樣認為。我們只不過是表面上看著快了一點,但社會的代價、環境的代價、文化的代價,都沒有考慮進去。不計算這些代價的時候,你可以說自己是成功的,指標是好看的,實現了一個所謂的快速發展。但我們犧牲了品質,犧牲了安全,犧牲了代際利益,這些遲早還是要還回去的。

問:這樣的“遊戲規則”已經持續了幾十年,你認為它是否需要改變?

李曉江:正是因為地方政府對於土地財政的依賴,所以地越賣越熱,房子越建越高,重地上輕地下,重發展輕安全,這種價值觀一定導致資源配置的不均,帶來了重重的風險。並不是說主政官員“心壞了”,是這種制度設計倒逼他們走這樣的道路。

現在我們講政府重視安全、重視韌性、重視生態保護,這都是被領導和文件逼出來的,被那些被處分乾部嚇出來的,沒有真正促使他們這樣做的動力。 “遊戲規則”不變,未來可能還是沿用最簡單粗暴的方式,比如說住宅限高80米,那就盡量建到79米,工業用地還是廉價出讓甚至白送。

要想改變這種慣性,導致這種情況發生的土地財政和官員政績GDP考核也應該進行改革。我們的稅收制度、財政制度等,是在快速增長和擴張階段形成的。 “十九大”曾提出過要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 “十四五”規劃中也提出,要健全地方稅體系,培育地方稅源,只有這樣才可能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

城市更新、氣候適應、氣候減緩,最根本是在呼喚中國最基本體制的改革。需要包括財政制度、稅收制度、金融制度在內的全方面的改革,只有這樣,才能讓地方政府真正重視到資源的平等和科學分配,在面對同樣問題的時候更冷靜、理性。在價值觀上,應從追求土地開發效益取向轉向提供高質量、可持續的人居環境品質,轉向居民和使用者的高便利、高保障,轉向建築和場所的綠色低碳、安全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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