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源監獄爆假釋成績造假! 無期徒刑殺人犯得回獄中「繼續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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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男子吳哲銘1998年犯下槍擊命案,2005年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入監,2021年獲准假釋出獄,但矯正署日前發現吳男被監獄輔導員灌水累進處遇分數,緊急撤銷吳男假釋並通報新北檢警逮人。永和警分局2日下午拘提吳男到案,解送新北地檢署,期間吳男不服向法院聲請提審,但被新北地院駁回,因此將送往台北分監繼續服刑。

▲吳哲銘因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不料監獄爆出假釋成績灌水,讓他得以假釋。(圖/記者陸運昇攝)

新北檢2日晚間表示,1日接獲矯正署通知仍受保護管束的吳男,已被原服刑的台東泰源監獄撤銷假釋,請檢警依法繼續執行無期徒刑,隨即指揮吳男住處所在的永和警分局送達撤銷原許可假釋處分與執行傳票,但沒遇到吳男本人。

新北檢指出,承辦檢察官審酌吳男所犯為殺人重罪、刑期為無期徒刑,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因此簽發拘票交給警方逮人,2日下午順利拘提到案。由於新北地院駁回吳男的提審聲請,吳男將立刻解送位於台北看守所內的台北監獄分監關押,由矯正署決定吳男應在何處繼續服刑。

▲新北地方法院。(圖/記者黃哲民攝)

本件源於台東地檢署今年(2024年)1月間接獲檢舉,指泰源監獄前身泰源技能訓練所1名李姓輔導員,任職期間涉竄改受刑人累進處遇分數、使特定受刑人通過假釋審查,東檢分案偵辦,向泰源監獄調取資料釐清有無人謀不臧,事件才傳開。

矯正署獲報研判泰源監獄的違失可能涉及刑責,通報法務部與廉政單位後,依法務部長蔡清祥指示,立刻派員會同政風人員到台東徹查泰源監獄涉案人員,發現李姓輔導員灌水吳男累進處遇中的「作業分數」,從0.7分竄改為滿分4分,加上「教化分數」與「操行分數」,總分達11.8分,超過申請假釋所需的9分門檻。

矯正署擴大清查李姓輔導員2020年11月到2023年1月、任職泰源監獄期間經手的假釋個案,查出還有3名受刑人獲准假釋的累進處遇核分錯誤,緊急補破網將其中2人撤銷假釋送回監獄服刑、修正分數與縮刑日數。

至於第3名受刑人因綜合其他評量項目仍符合假釋要件,且出監時已執行逾9成刑期,所以沒撤銷假釋,目前也完成保護管束服刑期滿。

矯正署表示,泰源監獄上月(3月)20日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處分李姓輔導員記過2次、時任李男的主管申誡2次,調整李男職務不許再辦理假釋業務,並陳報矯正署從嚴議處外,也將全案資料移送東檢偵辦、追究刑責,矯正署也要求各監所落實複查、複核機制,避免單一承辦人員出現連環疏失,並強化教化人員教育訓練、精進辦理假釋作業的專業職能。

吳哲銘是在1998年8月9日凌晨,和多名朋友在當時的台北縣永和市(今新北市永和區)「歡樂聯盟」KTV包廂飲酒作樂,席間吳男認為女友被王姓男子糾纏喝酒劃拳,王男還嗆他「我是老大,你比較小,你坐著別說話」等語,憤而帶女友離席,回家拿1把德製90半自動手槍,折返現場一槍爆頭擊斃王男。

吳男和女友逃亡8個月,隔年(1999年)4月17日在高雄市落網,吳男辯稱用槍托揍王男洩憤時,不慎槍枝走火誤殺對方。歷審法官都不採信他的辯解,均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2005年4月駁回上訴、維持更三審判決定讞。

吳男犯案時的《刑法》舊制,無期徒刑服刑15年(今為25年)就有機會申請假釋,吳男服刑滿15年後多次申請假釋都卡關,2021年終於獲准假釋出獄,不料時隔2年多,竟被查出原來是監獄輔導員涉作假護航。


標題:泰源監獄爆假釋成績造假! 無期徒刑殺人犯得回獄中「繼續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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