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SBS 演藝新聞獨家確認,40 多歲的有婦之夫頂級明星 A 某於 10 月 31 日上午,與國內演藝企劃公司代表 B 某,在日本千葉縣的高級高爾夫球度假村的 2 名 30、40 多歲的女性一起打高爾夫球。
報導指出,這些女性是在位於日本東京中心地帶赤阪的韓國人經營的娛樂場所工作的女性,通過中間人設立沒有實體的法人的方式獲得簽證後工作。而在日本沒有永久居住權的韓國女性在娛樂場所工作是非法的。
四人打高爾夫球的日子是在首爾梨泰院發生踩踏慘案的兩天後,在國家哀悼期間,主要電視台取消了綜藝節目的編排或用其他節目代替,很多歌手推遲或取消預定的演出。
據悉,當天包括 4 人的高爾夫球費用和酒在內的晚餐是由演藝企劃公司代表 B 某用法人卡結算。演藝企劃公司代表 B 某解釋:「這是與 A 某商議韓日合作電視劇選角的工作目的,因爲是一個月前約好的場合,所以不能突然取消」。
但是,有人指出,與娛樂場所的女性們一起打高爾夫球和晚餐,能否可以看作是通常業務目的的招待行爲。
對此,頂級明星 A 某方面表示:「完全不知道是在娛樂場所工作的女性。 因爲 B 某是熟人,所以那天打高爾夫球之前是第一次見面,一般不是打球後一起吃飯嗎? 所以一起吃了晚飯,也沒有去酒吧」。
演藝企劃公司代表 B 某也解釋說:「本來有打算參加的女性朋友,但是聽說身體不舒服,所以急忙介紹了前一天可以打高爾夫球,精通日語的女性。雖然很晚才想到通過商務見面會被認爲是不合適的,但是因爲語言不通,環境陌生的外國才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