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老臣…戴正吳告鴻海 討6億獎金

夏普前會長戴正吳(左)狀告鴻海及其創辦人郭台銘(右),要求履行承諾,支付六億元獎勵金。圖為兩人二○一六年出席鴻海、夏普簽約記者會。本報資料照片

已退休的鴻海老臣、夏普(Sharp)前會長戴正吳,因挽救夏普轉虧為盈並重返東證一部,提告鴻海及創辦人,要求鴻海給付十二點三億元的獎勵金。地院昨證實,該案勞資調解已經失敗,已於去年十一月改分「重勞訴」案件進行審理,原告請求金額降為六億元。

鴻海集團昨天試圖淡化處理,僅發布重大訊息表示,關於本案,鴻海基於合法合規精神,一切依法辦理。但此事已引爆戴與鴻海創辦人郭台銘,以及集團內的茶壺內風暴,震驚科技圈,也引起社會關注。

鴻海集團二○一六年三月透過轉投資入主夏普,夏普董事會五月通過戴正吳擔任社長,成為夏普首位台灣人社長。戴正吳每天搭交通車上班,上午七時十分前就到公司,進辦公室前向夏普創辦人早川德次的銅像鞠躬行禮,讓夏普人感受到他復興夏普的決心。

經過一年多努力,戴正吳帶領夏普轉虧為盈,並在二○一七年十二月讓夏普從東證二部(中小型公司)重返由大型企業股票組成的東證一部。鏡週刊報導,郭台銘欽點戴正吳擔任夏普社長時,與戴正吳簽下一紙激勵獎金合約,只要能夠達成合約內,包括重返東證一部等條件,就給付一定數額的鴻海股票給戴正吳當獎勵金;但鴻海至今仍未兌現獎勵金承諾,戴正吳因此追討十二億元。

新北地院指出,全案於去年五月廿三日收案,先依勞動事件法先行調解,去年十一月八日調解不成立,基於請求金額超過六百萬元,因此於同月十二日改分重勞訴案件審理。新北院說,戴正吳原起訴請求金額為十二億元,在調解不成立移付審理後,減縮請求金額為六億元,並已繳納裁判費四七四點二萬元。全案今年一月十三日首度開庭時,兩造向法官表示,合意停止訴訟,依法四個月內若未表示續行審理,法官將視為撤回告訴。

戴正吳在一九八六年加入鴻海,隨著郭台銘開疆闢土,在負責鴻海旗下消費電子事業群時期,戴正吳拿下索尼(Sony)PS2遊戲機訂單,建立戰功。二○○四年,戴正吳獲郭台銘拔擢為鴻海集團副總裁,由於他與關係深厚,被譽為是鴻海集團的德川家康,員工更暱稱他為「日本通的戴桑」。

二○二○年五月,戴正吳交棒夏普社長,轉任夏普會長及執行長;並於二○二二年二月交棒夏普執行長一職。夏普在二○二二年六月以換股方式,向WPL買回堺工廠(SDP)八成股權,讓堺工廠成為夏普全資子公司。

根據夏普公開資料,堺工廠在收購前的二○一八到二○二○財年財報,分別虧損二八五億、一九六億和一○二○億日圓。由於夏普大虧,鴻海在二○二三年第一季認列業外投資損失高達一七三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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