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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1月至2月11日死亡車禍12件,造成12人死亡,其中行人3死。為確保行人安全,將在17日至19日實施「行人違規與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加強取締,還行人安全通行空間。
南投縣警察局統計,今年1月1日至2月11日A1類交通事故共12件,造成12人死亡,較去年同期6件6人,增加一倍。其中,行人死亡計3件3人,較去年同期增加1件1人。為確保行人安全,縣警局將在17日起至19日全縣實施「行人違規與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針對易造成交通事故及行人違規加強取締。
警方分析,行人車禍事故原因以車輛在路口「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3大主因。另依據南投縣交通事故地點統計分析,列出優先執法路段共24處。
包括南投市三和三路與公園街口、草屯鎮太平路與育英街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與北辰街口、竹山鎮集山路與前山路口等,並將「路口不停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臨時停車」、「影響行人路權道路障礙」,「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列為取締重點,對症下藥降低事故發生率。
至於常見行人違規,如行人在道路上有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及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不在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不靠邊通行等等,將處500元罰鍰。
警方表示,交通大執法是為了導正汽機車駕駛及行人用路習慣,養成優先停讓行人與行人不違規穿越道路的安全觀念,進而減少交通事故,警方不會以取締開罰為目的,並持續將行人高發事故路口列為重點取締及宣導地點,帶給用路人更安全的交通環境。
![南投縣警局17日起交通大執法,對車輛不禮讓行人等違規加強取締,確保用路人安全。圖/南投縣警局提供](https://buzzdope.com/wp-content/uploads/2025/02/31496468.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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