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申報示意照,非指當事人。(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綜合所得稅申報作業持續進行中,財政部指出,家有6歲以下子女扶養申報可享減稅好康,不過兩個三寶媽報稅以後發現,財政部稅務認定落差很大,縱使擔負成為高齡產婦風險辛苦生了3個,沒在6年內生完,綜所稅扣除額會比密集生育的媽媽少了45萬元。
「我們都生3個,我的閨蜜小如(化名)綜所稅子女教育特別扣除額是60萬元;我也生3個,只是最小的和前面哥哥姊姊差個6歲至7歲,綜所稅子女教育特別扣除額只剩下15萬元。」同為三寶媽的芳芳(化名)指出,每個家庭第3個小孩的支出費用都一樣,不理解報稅結果為何差這麼多。
台北市國稅局指出,小如家有三寶(含一胎龍鳳胎、一個小女兒),兩胎年齡差距在6歲以內,113年度所得稅申報時,這3個小孩全部都適用《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抵減。
「小如的3個小孩年齡是3歲(2個雙胞胎)和1歲,辦理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可申報扣除3名子女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第1名子女可以扣除15萬元,加上第2名及第3名子女各自可以扣除22.5萬元,共可扣除60萬元[15萬元(第1名)+22.5萬元(第2名)+22.5萬元(第3名)]。
至於芳芳,因為她生的3名子女113年度的年齡落在1歲、7歲和8歲,只有1個人可以適用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總額度剩下15萬元,稅務人員指出,爸媽在小孩0至6歲的每一年都可以申報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換算每個小孩總共可以享有7次特別扣除額行使權;113年度所得依每一申報戶扶養6歲以下子女人數,第1名子女扣除額度已經由112年度的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每人扣除額則為22.5萬元,芳芳113年度申報扶養的子女中,有2個已超過6歲不能再用,因此子女教育特別扣除額會出現45萬元的落差。
標題:三寶媽失算!小孩沒在6年內生完 綜所稅扣除額少4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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