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輝達落腳北士科 北市府盼與新壽合意解約

圖為北士科T17、T18。(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北士科T17、T18。(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台北11日電)輝達計畫將台灣總部設置於北士科T17、T18基地,但因地上權歸屬新光人壽,導致開發卡關。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天說,最好的方式是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再專案設定地上權。

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5月宣布輝達台灣總部將落腳北投、士林,台北市政府隨即組成跨局處小組,每週固定與輝達開會保持聯繫,後續確認輝達屬意地點為新光人壽在民國111年2月完成地上權設定登記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基地。

李四川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經過近2個月後,新光人壽終於在昨天正式來文市府,表達希望直接移轉地上權給輝達,市府也在昨天回函說明此方式與契約不符且恐有圖利嫌疑,須進一步釐清移轉方式。

依據新壽與北市府簽訂的合約,新壽若想移轉地上權,須在興建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之後才能辦理,且應在完成地上權設定登記日起5年內取得全部建物使用執照,期限最多可再延長2年,意即新壽須在118年前取得建物使照,否則即是違約。

李四川說,市府以最速件回文新壽,也希望新壽儘速回覆,「總必須要走出來,不能一直躲在輝達後面」。共同受訪的產業發展局長陳俊安也喊話新壽,應更積極面對此事。

至於T17、T18基地地上權能如何移轉,李四川表示,最好的方式是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意即市府以合理價格將此處地上權買回來,再依據輝達需求進行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2塊基地整合後重新設定地上權。

不過,李四川說,這塊土地收回後應重新公開招標,為讓輝達台灣總部能順利興建,市府已函文行政院內政部,洽詢能否比照「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給輝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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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新壽不同意,李四川表示,市府有持續提供周邊其餘用地供輝達參考,但輝達初步仍鎖定T17、T18基地。

地政局長王瑞雲補充,若新壽118年仍無法取得建物使照,且2次限期改善後仍未改善,最重可直接終止合約。(編輯:方沛清)1140711

輝達計畫將台灣總部設置於北士科T17、T18基地,但基地地上權如何移轉仍待討論。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中)11日表示,最佳方式是市府與新光人壽合意解約,再依輝達需求進行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2塊基地整合後重新設定地上權。中央社記者陳昱婷攝 1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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