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接單前被扣3塊錢,說是買了保險,真出事了,到底能不能賠?
本期“法式”生活,我們通過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審判的一起保險糾紛案件,來看新業態從業者基於“小額保費”所依法享有的保障權益。
平台扣了錢買保險,咋就不賠了?
去年11月,鄭州外賣騎手老劉像往常一樣出門送餐,平台照例從他收入里扣了3元,用於購買一份“眾包騎手意外險”,保額60萬。他沒多想,這錢每天都在扣,跟水電費似的,習慣了。
可誰也沒想到,當天13點左右,老劉在取餐時突然向後倒地,不省人事。120緊急送醫,最終因心臟驟停搶救無效離世,年僅40多歲。
老劉的父親和孩子悲痛萬分。他們想起那每天扣的3元保險,趕緊聯繫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結果呢?保險公司一句話打發了:“死者有心臟病史,屬於自身疾病,不在賠付範圍。”
家屬懵了:人是在送餐途中倒下的,平台也扣了錢買了保險,怎麼就不賠了?
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支付60萬元保險金
多次溝通無果,一家人把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審當天,保險公司沒人來,也沒提交任何證據,連答辯都不做。法院只能根據家屬提供的材料來判:平台扣款記錄、電子保單、120出車記錄、醫院死亡證明……一應俱全。
法院認為:老劉和保險公司之間的保險合同成立,合法有效。合同里寫明,騎手在工作時間突發疾病死亡,48小時內搶救無效的,保險公司應賠。
保險公司說老劉有“既往病史”,可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當初問過健康狀況,也沒在投保時對免責條款做明顯提示和解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這種免責條款無效。
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支付60萬元保險金。目前,賠償已執行到位。
法官說:3塊錢也是錢,也是合同
別覺得保費少,保險公司就能隨便拒賠。3塊錢也是錢,也是合同。新業態勞動者靠平台接單養家,每天扣的這幾塊錢,買的是一份安心。保險公司不能“收錢時痛快,賠錢時推諉”。
現在像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這樣的靈活就業人員越來越多,很多都是“接單就扣費、自動投保”。但出了事,理賠卻難。這起判決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只要是在工作期間出事,合同成立,保險公司就必須擔責。
給騎手朋友們的提醒:
1. 平時注意保存接單記錄、扣款截圖、電子保單;
2. 出事第一時間報警、叫急救,保留醫療和死亡證明;
3. 遇到拒賠別認慫,該投訴投訴,該打官司打官司,法律會為你撐腰。
網友熱議:法院判得真解氣!
@風起時想你:
每天3塊,一年才1000出頭,換60萬保障,這買賣不虧。保險公司想賴賬,法院判得真解氣!
@老張騎手日記:
我干這行三年了,每天被扣3塊,說實話從沒認真看過保單。看完這新聞,我馬上翻出來研究了一遍。真出事,靠的不是平台同情,是證據和法律。
@保險圈內人:
其實這類保險理賠率不低,但爭議多在“是否工作期間”和“既往症”。這案子關鍵點是——保險公司自己沒盡到告知義務,所以敗得不冤。提醒同行:別總想着“核保時嚴,理賠時拖”,長期看是自毀招牌。
@人間清醒李姐:
別再說“人家給你保險是恩賜”了。這錢是從工資里扣的,是勞動者的錢換來的保障。不是施捨,是應得的。
@南風知我意:
看到家屬打贏官司,眼淚一下就出來了。一個普通騎手,用生命換來一紙判決,希望能改變更多人的處境。願每個風裡來雨里去的人,都被溫柔以待。
記者手記
3元保費,換不來生命,但能換來一份尊嚴和保障。這起判決,不只是賠了60萬,更是為無數默默奔波的普通人守住了一份“說好算數”的契約精神。
來源:大河網 編輯:任華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