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男控訴隔壁的音樂工作室時常傳出低頻敲及噪音,導致他身心受創、無法休息。(示意圖/pakutaso)
記者莊智勝/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何姓男子控訴,鄰居鄭男在其隔壁房屋開設音樂工作室,由於雙方房屋有共壁,低頻的敲擊噪音聲響每天傳入何男住家,導致他身心受創無法安眠與休息,甚至還經常因此被迫離家數小時,因此憤而提告求償30萬元,並要求鄭男禁止演奏、團練、教學。嘉義地院法官審酌,認為鄭男已花費100多萬元施作隔音工程,且實際到何男住家測量,發現測得分貝量遠低於標準值,因此駁回何男請求,判其敗訴。
判決書指出,何男控訴鄰居鄭男自110年6月起開設音樂工作室,進行爵士鼓敲擊、團練、教學,低頻震耳欲聾聲響每日透過共壁侵入他住家,遠超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造成他身心受創、無法安眠休息,還經常被迫離家數小時躲避噪音,更因此罹患睡眠障礙,需服用輔助藥物助眠。何男因此憤而提出告訴,要求鄭不得在該屋內進行爵士鼓敲擊、團練、教學,並求償新台幣30萬元整。
對此,鄭男則否認發出震耳欲聾的噪音,表示110年間已花費100多萬元施作「立方體六面隔音工程」,且完工後還有委託公司,以符合國際電工協會標準的噪音器測量,確認倘若室內音量達100分貝時,室外測得之音量只有44.8分貝,遠低於法定標準值;鄭男還指出,110年至112年間警方曾多次接獲何男報案而到場處理,經向鄰居查訪,均表示未聽聞聲響,也無擾亂安寧之行為。
法官勘驗現場,發現雙方房屋座落地點位於第三類噪音管制區,依法該區晚間噪音標準值為62分貝、夜間52分貝;為佐證鄭男說法,嘉義市環保局也到場進行音量測量,發現當鄭男在其屋內演奏爵士鼓時,何男住家廚房測得音量僅43.2分貝,並無超過管制音量;且何男也難以證明其睡眠障礙與鄭男演奏爵士鼓有因果關係,因此最終判決何敗訴,駁回其請求。全案可上訴。
標題:砸百萬作隔音牆!鄰仍控爵士鼓教室「魔音穿牆」 環保局實測數據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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