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點名黃國昌提告不公平 周玉蔻庭訊喊話:生平首站台就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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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周玉蔻指稱黃國昌應離開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黃告她求償的訴訟才能有公平的判決 。(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媒體人周玉蔻去年(2023年)在臉書po文指稱立委黃國昌「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硬上女學生」等語,被黃提告求償精神慰撫100萬元並須刪文等。台北地院今(26日)開庭辯論終結,周喊話黃以後要在政治舞台有更大發展,「應該要有寬大心胸」,黃的律師回敬周要看一下自己提出的證物,當年講的是「師生戀」而非性侵犯罪,法官諭知4月25日下午4點宣判。

周玉蔻今開完庭少見地停步受訪,指稱黃國昌現任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委員,「監督對象就是司法院與法務部,所以他現在以這樣的身分對我提告,法官的壓力非常大」。周說應該等黃離開司法法制委員會再宣判,才能有一個公平的判決,否則「對我不利,對黃國昌委員也是非常利益衝突的狀況」。黃提告本案時並無公職在身,今年(2024年)1月才當選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

▲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兼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圖/記者宋良義攝)

不過周玉蔻在庭訊沒提到前述內容,而是細數自己生平第一次站台對象「就是黃國昌」,黃國昌出道時,她就認為黃是優秀人才,且黃是話語權很強大的人,從時代力量開始到成為今天的立委,「大部分時間是他(指黃)罵我,我都沒有提告,因為我認為我就是公眾人物」

周玉蔻說黃國昌從沒告過揭發他師生戀的前立委邱毅,邱毅當年爆料的新聞、至今在網路仍找得到,當然可做為評論的依據,「也是台灣社會,對法務部長可能人選最基本的檢視」,周喊話黃可以把他的心思放寬,「以後他要從事政治舞台上更大的發展,應該要有寬大心胸。」

周玉蔻本案是在去年6月13日,在臉書po文指稱「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等語。

▲媒體人周玉蔻(右)被立委黃國昌提告求償,26日到台北地院開完庭,罕見停步受訪 。(圖/記者黃哲民攝)

黃國昌批周玉蔻「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提告要求周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並刪除本案貼文,另須在報紙頭版刊登本件判決主文1天、在周的個人臉書置頂刊登本件判決主文30天。

周玉蔻的辯護律師今在庭訊反覆強調,周本案po文屬於「意見表達」的評論,是依據前立委邱毅2015年、2016年間開記者會,揭發時任高雄大學教授的黃國昌與女學生搞師生戀、已有4位女子出面檢舉,邱更揶揄黃「不是戰神而是亂神」等語,新聞鬧很大,黃當年被媒體求證時說得支支吾吾。

辯護律師指稱,去年台灣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公開表示,若當選總統將請黃國昌擔任法務部長,黃也回應「願意」,而法務部長可能人選過往的人品、操守、私德等事項,都可受公評,周玉蔻「比任何人更勇敢監督」,依過往新聞報導發表對黃的評論,就算尖酸刻薄,黃身為公眾人物,應以最大程度容忍。

辯護律師聲稱「硬上」一詞加了上下引號,寓意黃國昌利用師生上下從屬的特別權力關係發展師生戀,並非指控「性侵」,且全文加註「據說」、使用疑問句,代表絕沒惡意捏造不實內容,黃不應斷章取義。

辯護律師還舉例多年前發生的房思琪事件,聲稱「那也都是自由啊、都說是自由啊」,但社會仍可討論,因為本於師生特別權力關係,就是可以討論,「部長的人品,當然可受公評」。

黃國昌今沒出庭,委任律師代打反擊指出,周玉蔻本件po文跟過去的報導與事實相差甚遠,是周的「獨創言論,從來沒有人講過(教室硬上女學生)這件事情」,周辯解所提出當年的剪報,都在講「師生戀」且已澄清學生畢業後才交往,周卻在po文裡指稱黃可能涉及強制猥褻等刑事犯罪,建議周要看一下自己提出的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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