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7月14日專題報導假車牌充斥議題,造成治安、交安隱憂,警政署指示各單位加強查緝,刑事局中打三隊在前天破獲郭姓男子等人偽造、行使假車牌案件,帶回涉案12人,全案依偽造文書罪嫌送辦,刑事局中打三隊今早對外說明查緝成果。
專案小組在前天收網,分別前往新北、新竹、台中、彰化、嘉義、高雄等地,帶回郭姓男子(36歲)等12人到案,當場查扣偽造汽車車牌12面(6組)、大型重機車牌3面等共計15面,以及懸掛假車牌汽機車8輛等證物。
刑事局中打三隊查緝假車牌案件,經報請新竹地檢署宇股檢察官指揮後,與新北市板橋警分局、新竹市刑大二隊、台中市警局科偵隊、偵七、偵八隊、第三、和平警分局、彰化縣刑大二隊、高雄市鼓山警分局等單位,合組專案小組偵辦。
刑事局中打三隊表示,近期發現使用偽(變)造車牌案件增加,警方已從查緝面及預防面著手,採「查防合一、陸空並進」策略,一方面結合AI巡防系統,針對疑似使用偽(變)造車牌上路的車輛加強自動辨識與道路攔查,提升打擊力道;另一方面蒐整民眾檢舉的網路販售偽(變)造車牌賣家,協請相關平臺業者下架,並追溯查緝製造及販售源頭,依法偵辦。
刑事局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民眾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使用偽(變)造車牌上路,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