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7天假期,民眾出遊走春,因應商圈、風景區、遊樂場的停車需求大增,為遏止業者趁機哄擡價格,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派員稽查一中、草悟道、逢甲商圈周邊民營停車場,共稽查22個停車場,發現有5個地方未領有停車場登記證,後續將依規裁罰。
春節連假期間,百貨商圈和風景區湧入龐大人流和車潮,停車位常見供不應求,台中市府向《TVBS新聞網》說明,停車場在收費營業前,需向市府領有「合法登記證」,以及相關「收費」的資料,如果收費金額太誇張,在營業前就不會通過領證,本次稽查是看業者有無領有合法登記證,若是過期也不合格;另外,收費標準依當初業者所提報的數值為主,若不合理收費,也會被罰錢。
針對未領證的停車場,交通局依法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如果繼續違規,得連續處罰且廢止停車場登記證,被記者問到是否有收費標準,市府則回應,尊重市場機制,若民眾發現有停車場哄擡停車費率,或未依公告費率收費等違規情事,均可撥打1999市民專線檢舉。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農曆春節前已發函台中市民營停車場業者,要求春節連假期間的收費標準,必須符合交通局所備查的停車場登記證收費上限收費,並須明確將當日收費標準張掛在停車場入口明顯處,方便民眾選擇合適的地點停車、每小時的停車費用,藉由公開停車費率,避免民眾誤解停車場業者於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刻意漲價,造成民眾觀感不佳。
標題:最高罰1.5萬!台中5無牌停車場大喇喇營業 市府鐵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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