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的親戚遭詐團詐騙1500萬元。(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劉人豪/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日前偵辦以蕭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案件時,發現詐騙集團偽裝成假檢警向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的親戚行騙,他們立刻通報並請王明鉅的親戚報警,然而王家親戚卻向詐團求助,聘請來打官司的律師也是詐團的臥底,導致王家親戚再被騙取1500萬。桃園地院先行宣判,法院針對部分先行宣判,蕭男、潘姓仲介、陳姓掮客、吳姓掮客,分別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年、1年、6月、6月,其餘仍在審理中。
桃園地檢署檢方調查發現,以蕭男為首的詐騙集團2024年1月打電話給王明鉅的親戚,聲稱其個資、銀行帳戶遭人盜用,且事件涉及洗錢,須配合調查,否則恐將牽連子女,王家親戚聽聞後嚇得立刻配合,除了加入假檢警的LINE帳號外,還拿出名下的房產去借貸,再將現金交給偽裝檢方的詐騙集團。
不過詐團在詐騙的過程中發生意外,警方2024年3月在彰化抓到詐團的車手,調查後才發現其中一名受害者竟是王明鉅的親戚,因此趕緊打電話給王家親戚,告知王家親戚趕緊報案,然而王家親戚卻比較相信詐團偽裝的檢察官,甚至聯繫詐團詢問該如何處理。
詐團知情後不但沒有中止詐騙,反而介紹王家親戚聘請一名陳姓律師,而陳姓律師也是詐團的臥底,經律師的話術安撫後,詐騙行動得以繼續實施,律師還不斷通報王家的情況,讓詐團可以隨時調整因應,在王家抵押房地產取得3000萬元後,詐團立刻安排車手取錢,先後取走1500萬元,直到王家驚覺有異報警,全案才因此曝光。
桃園地院指出,陳姓掮客犯罪所得33.9萬元,給付50萬8500元賠償王家親戚成立調解,潘姓仲介、陳姓掮客2人犯後均就所涉犯行坦承不諱完成調解,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及6月;蕭男與另一名吳姓掮客,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及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15萬元,其餘還在審理中。
標題:桃園副市長親戚被設局!遭詐團騙走1500萬 仲介、掮客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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