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男控訴長期遭到鄰居何男一家噪音騷擾,導致精神受創。(示意圖/pakutaso)
記者莊智勝/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魏姓男子控訴,鄰居何男一家自112年6月起至113年6月間長期在家中發出踩踏、撞擊、敲擊等噪音,導致魏男一家日夜受噪音騷擾、精神受創,他與家人分別罹患憂鬱症、強迫症、廣泛性焦慮症等,因此提告並合計求償44萬元。桃園地院法官審酌後,駁回魏男請求,判處何男一家免賠。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雙方為鄰居關係,魏男控訴,何男一家長期在家中發出跑步、跳躍震動、拖拉重物、重物掉落、小孩喧嘩尖叫、閣樓木板踩踏、撞擊及敲擊聲等噪音,導致他與家人精神受創,分別罹患憂鬱症、強迫症、廣泛性焦慮症等,因此提告並求償精神撫慰金共44萬元。
對此,何男一家則駁斥,魏男無法證明噪音是由他們製造,且魏男亦無從證明其與家人所罹患之症狀與噪音有因果關係,因此要求駁回魏男請求。
法官審理後,雖然魏男提出影片作為證據,但該影片僅能證明魏男在家中確實聽到噪音,無法證明噪音是由何男一家製造。法官認為,,聲音在公寓中的傳導可能受到建築結構、建材、牆面與樓地板厚度、密度等因素影響,無法確定噪音來源。魏男僅憑影片內容推論噪音來源為何男住家,難以成立。
此外,魏男雖在影片中使用分貝器測量噪音,但該分貝器在未錄得噪音時亦可測得60至80分貝,顯示其測量結果的客觀性和準確性存疑。法官認為,魏男無法證明噪音已達一般人無法忍受的程度,且其主張的噪音來源無法確定,因此難以認定何男有不法侵權行為,據此駁回魏男請求,判決何男一家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標題:控鄰家中跑步、小孩尖叫!男遭噪音騷擾一年 精神受創求償4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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