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薔父親2018年險些被房屋詐騙集團奪走大同區房產,當時幕後黑手正是陳國帥,孰料陳改名再犯遭起訴。(資料圖/ETtoday記者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藝人薔薔父親林茂樹2018年險遭房屋詐騙奪產,幕後主嫌陳國帥當時遭判刑。孰料,他竟在出獄後改名「陳永謙」,另設「車寶公司」並網羅小弟,以徵才名義誘司機貸款購車,卻謊稱貸款是租金,車輛屬公司所有,離職還須歸還並配合增貸,導致多人背債。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詐欺取財罪起訴。
起訴指出,2021年間,陳永謙在北市士林成立「車寶公司」(已於2023年解散),未取得合法運輸執照,卻打著白牌車徵才名義招募司機。他在面試與培訓時,統一灌輸「購車話術」與「增貸話術」,要求司機以個人名義貸款購車,貸款金額等同租金並由薪資扣除,離職時車輛須歸還公司;若由公司承擔貸款,司機則須「配合增貸」並將新增款項交回。許多司機因此誤信,雖名下掛有車輛,但實際資產與使用權均掌握在公司手中,甚至連挑車都無從選擇,全由陳永謙安排。
檢方調查,本案共有23名被害人受騙,陳就是藉由中古車低價買進、貸款高額度賣出的價差,非法獲利358萬元,再透過「增貸」榨取238萬9548元,不法所得合計近600萬元。
多名共犯於警詢、偵訊時均直指陳永謙是幕後主使,有人坦承只是掛名負責人,所有業務往來全由他處理;也有人表示自己未參與貸款細節,只知道公司由他一手主導;更有人坦言,疫情期間因信用條件較佳,被拜託以名義申請紓困貸款,顯見公司運作緊扣全由他掌控。另有員工指出,「購車話術」是陳永謙親自教授,還設計「車輛借用契約書」,要求員工背誦,若答不出來就會被抽考。
檢察官認為,陳永謙涉嫌詐欺23名被害人,犯意各自獨立、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他透過公司安排車輛、隱瞞車輛實際價格與貸款落差,誘使被害人背負高額貸款,再進一步利用債務壓力與增貸文件反覆榨取,讓受害人淪為「債務人頭」,痛批,此詐騙模式「軟土深耕,將被害人價值耗盡」,堪稱惡劣,除依法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
事實上,陳永謙原名陳國帥,早在2018年就因主導房產詐騙案登上媒體版面。當時藝人薔薔的父親林茂樹險些被詐團奪走大同區房產,幸及時阻止過戶,才避免損失。該案陸續有十餘名被害人站出指控,士林地院在2020年判處陳國帥6年徒刑。
標題:薔薔爸7年前險遭奪產 幕後黑手改名設局害23司機…海削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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