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單靠業者自律 食安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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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遠東百貨A13「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引發各界關注百貨公司美食街的食安問題,及百貨業者的管理責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在寶林事件之後,台灣各地又再爆出多起食物事件,且衛生單位上門稽查後,都發現了多項衛生缺失,且出包的還不乏知名企業,外界不禁好奇,到底是業者食安不堪檢驗,或是平常稽查力度不夠,但把希望寄託在業者自律,對於維護民眾喫的安全,顯然力度不足。

雖然嚴重程度不如寶林,但是食物中毒連環爆是事實,業者透露,民眾喫了餐點後身體不適的事情,全台天天都在發生,而規模愈大、知名度愈高的企業,為了商譽著想,在食安維護上都會下足功夫,只是這一波出包的還有多家上市餐飲,也反映了若要以百分之百合規的標準來檢驗,恐怕難有業者能達標。

但不論有監督責任的衛生單位、商場等,卻都是把食安工作完全交給業者,誠然,業者的自主把關是第一步,且是必要的一步,也相信沒有業者會刻意違規,只是若是靠業者自主把關有效果,那食物中毒等事件根本就不應該發生。

者應做好食安管理是義務,但不可否認的是,便宜行事、求快求效率,必然會發生人為疏忽、螺絲鬆掉,大型企業有相對充足的資源可以進行稽查、檢驗、溯源等,但攤販、小喫店等就難以做到這種程度。

食安重視的是預防,而非事後補救,若稽查、檢驗力度不加強,再怎麼苦口婆心要業者自律,如果衛生主管機關的他律不能同時到位,光靠業者自律就要民眾喫得安心,聽在民眾耳裡,只怕也認為是推託之詞。


標題:新聞分析/單靠業者自律 食安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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