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在應酬時遭鹹豬手。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CFP)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位女律師陪同律師事務所王姓主持律師應酬,豈料席間遭黃姓中間人強吻、摸鼠蹊部。女律師因不想砸了老闆的場隱忍,事後提告,最後依強制猥褻罪判黃男判刑10月,可上訴。
根據起訴書指出,黃男是王姓同事、某傳媒葉姓法務長友人,宴會是為了介紹該傳媒與法律事務所建立合作關係。女律師陪同王姓主持律師出席,沒想到在酒吧遭黃男強吻,左腰、下背部、右大腿、鼠蹊部都被摸。
女律師為了閃躲找藉口到廁所,沒想到黃男竟在廁所門口堵她,最後女律師因不想砸了老闆的場合,加上沒別的位置只能繼續坐在黃男旁邊,黃男則繼續伸鹹豬手,甚至還試圖把手伸進襯衫裡面。事後女律師提告。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女律師事發後至今已經進行53次心理諮詢,可見黃男對女律師的身心嚴重影響,依法判刑10月,可上訴。
標題:女律師陪應酬遭強吻、摸鼠蹊部:我不想砸老闆的場 噁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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