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1萬8拒繳「房子遭法拍」 結局神轉!律師驚呆:見到鬼了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律師王至德日前在臉書發文,分享一起超罕見的司法案例,有位男子(化名C先生)多年前因多次違規,累積共1萬8的罰單,卻堅持拒繳,導致名下唯一的房子遭查封,後來被一位小姐(化名L小姐)買走,但結局卻讓他傻眼了,忍不住驚呼「案情離奇到比有鬼還讓人難以相信的地步。」

王至德在文中提到,幾年前C先生因酒駕、未依車道行駛、無照駕駛等多次違規,被開了交通罰單總計1萬8千元,「C先生也不是沒錢繳,可能是因不爽繳罰款,心想政府也不能拿他怎麼樣,所以就裝死不繳。」

後來,行政執行署發現,C先生雖然名下沒存款,卻有一棟房子,於是真的查封了他的房子。詭異的是,從查封到正式拍賣房子之前,只要C先生向行政執行署表明,願意繳納罰單及遲延利息,拍賣程序便會停止;然而,經過好幾個月的時間,C先生仍不打算繳錢,後來房子還真的被一位L小姐買走,L小姐付款、拿到權利移轉證明後,就去地政事務所辦過戶登記。

沒想到,當房子真的賣掉後,C先生突然醒悟,質疑行政執行署怎能因1萬8千元的罰款,就將他的房子法拍,於是他與母親到處陳情,其母甚至到執行署下跪,要求把房子還給他們。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視覺中國CFP)

王至德不禁傻眼表示,「其實本來依照法律規定,拍賣房屋只要拍定後繳了錢,執行署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房子的所有權就正式移轉了;但C先生主張,行政執行署未將房產公告為不點交、超額查封拍賣、有違公平合理原則為由來聲明異議,問題是聲明異議只能在執行程序還沒結束前提出,所以本來應該要把這個聲明異議駁回的,不過執行署反倒把已經拍定的拍賣給撤銷掉、撤銷塗銷查封登記,還命地政事務所撤銷L小姐的所有權移轉登記。」

接到裁定結果後,L小姐氣得聲明異議,後來被駁回只好改打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並稱已找好買家要脫手,因此損失70多萬的價差獲利,最終此案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判定是行政執行署有失誤,不過賠償金額的部分則發回重行調查。

對此,王至德直言,「只能說見到鬼了,行政執行署居然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形下,把L小姐已經到手的房子搶回來還給C先生,這跟土匪也沒什麼兩樣了,幸好台灣還算是個法治國家,至少讓L小姐有機會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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