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東縣警方統計今年上半年度取締違規超速已逾去年一整年件數,顯見民眾違規超速不減反增,其中時速逾100公里近百件,甚至有人已達危險駕駛,被處最高罰3萬6000元及吊扣車牌照6個月。
交通大隊表示,統計今年1至8月份取締違規超速共計3萬5837件,和去年一整年度3萬5311件多出526件,並持續增加中;縣境省道公路最高速限70公里,超速10公里以上就會逕行開單舉發。
根據縣警局統計違規取締前3名路段,分別是省道台9線南迴公路太麻里新吉路段7165件、台9線南迴公路安朔交控中心路段4672件及台9線米國學校路段3839件;測得最高速達每小時149公里。

「不少駕駛把南迴公路當高速公路開。」有員警表示,南迴公路拓寬後,部分路段均為筆直4線道路,駕駛都易超速行駛,經常測到時速超過100公里的車輛,去年還有到171公里,嚇死人。
交通隊強調,現行法規超速40公里,就是嚴重超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除罰鍰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安講習,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

另取締違規超速超除縣內設置固定測速照相桿及區間測速設備外,前年購置共23套全新手持式雷射測速槍,配發4個分局,扣除6套定期維護,目前有17套不定時值勤中,呼籲駕駛勿僥倖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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