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鄰裝球閥「截斷排水管」!租客被逼搬家 房東崩潰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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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男將樓上鄰居的排水管截斷,導致生活廢水無法排除。(示意圖/記者莊智勝攝)

記者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詹姓男子控訴,他將其名下房屋出租後,樓下鄰居白男因不滿承租人發出噪音,竟持水電工具將他房屋浴室排水管截斷,並裝設球閥開關導致租客無法排除生活廢水,進而退租;詹男表示,他與母親為此天天煩惱,承受極大壓力、無法入睡,就醫後診斷為憂鬱症,因此提出告訴,向白男請求精神賠償。橋頭地院審酌後,判處白男應賠償新台幣6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白男居住於高雄市某社區5樓房屋,而樓上房屋則為詹男所有。詹男表示,他將該屋出租予他人使用,未料白男認為承租人產生噪音,竟於111年5月27日持水電工具,將位於5樓天花板、6樓房屋主臥室浴廁之排水管截斷,還裝設球閥開關並開啟,以此方式導致6樓水管嚴重堵塞無法疏通,租客範女因生活廢水淤積無法排除,多次反映未果後於同年6月底選擇退租搬遷。

詹男表示,後他又將該屋租予另名陳姓男子,但樓下白男仍認為噪音難耐,111年11月13日又故技重施,再度將排水管截斷、並裝設球閥,妨害陳男使用屋內排水設備排除生活廢水之權利;詹男與母親為此每天煩惱,房客屢屢向他反映白男行為嚴重影響生活,最後被逼得退租,詹男因此承受極大壓力,常無法入睡,就醫後診斷為憂鬱症,身心痛苦不堪,決定提告並請求精神賠償。

對此,白男則駁斥,他會選擇截斷水管的原因「詹男心知肚明」,還指責是詹男一直不承認噪音是他所造成,且態度不佳等語,請求駁回。

法官審酌,關於截斷排水管導致租客無法排除生活廢水一事,白男對此部分並未爭執,勘以認定屬實;而白男所為顯以影響樓上房屋排水權力,對詹男行為自由造成侵害,且情節重大,審酌白男動機、次數、行為手段、造成影響以及兩造收入財產狀況等一切因素,認為白男賠償6萬元為適當,逾此範圍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標題:樓下鄰裝球閥「截斷排水管」!租客被逼搬家 房東崩潰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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