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交往後會選擇一起租屋,但雙方吵架後,若無法達成協議可能會有租金誰負責的問題。一名網友買了一間房子,女友想搬進去同住,但不願意出1萬元,因此原po想問問,「跟女友收房租不合理嗎?」。
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他買了一間房子,每個月約3萬多元,女友想搬進去同住,原po跟對方收月租1萬元租金,但卻被拒絕並表示,「沒結婚、沒掛名,為什麼要出房貸?」,但原po認為女友本來的租屋處更小、地點偏遠,租金還超過一萬還不含水電費,於是想問問大家的想法,跟女友收房租是否不合理。
不少網友認為原po收租金不合理,「那女友可以申請租屋補助嗎?」、「在我看來你需要的是分母,不是女朋友」、「你有給她獨立的一個房間、一張牀、衣櫃、鞋櫃、收納櫃、獨立衛浴還是她原本有的,你都有提供嗎?有以上這些,你再拿她原本的房租來比,才合理欸」、「你可以改租給外面的房客,一個月收一萬或一萬五,還可以幫你分攤房貸多好啊」、「我覺得可以幫忙付個管理費水電之類的,租金一萬有點多,畢竟房子不是她的」、「要求付1/3不少耶,的確會有轉嫁房貸的感覺,而且外面付一萬多房租是自己住,真要算那麼清楚跟房東同住的話,也不會收原價吧」。
有網友則認為,女友想「免費」住原po的房子,「別人的房子在繳房貸還想住免費,繳房租硬要說是幫男友繳房貸,啊請問幫房東繳房貸怎麼都一聲不吭,真的是自助餐喫好喫滿」、「她就是想用女友身分搬進去省錢啊,如果不想幫忙分擔你們還是繼續分開住好了,以後省得為這種事吵」、「看第一句話『女友想搬來同住』感覺是為了省租金才要搬來同住?」、「自己提出要搬來跟你一起住 但不願付錢,這不太好吧,只是男女朋友而已又沒有結婚,如果是我會覺得有點佔人便宜的感覺」。
有網友則建議,「比較折衷的方法或許是讓她負擔一半,這樣她有覺得省到,也比較不會像是轉嫁房貸」、「因為你對這一萬塊的解讀是『房租』,女友的解讀是『房貸』,基礎點就不一樣當然沒辦法討論出共識,溝通過程可以不用強調房租和房貸等用詞,你和女友的心情都照顧到事情也解決了」。
標題:他月扛3萬房貸!怨女友想同居拒付「1萬房租」 網掀2派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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